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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微系中文官網

獎學金資訊

各獎學金通用申請表


陳孟廷校友紀念獎學金

爲獎勵後進提攜品學兼優同學,特於植微系設立本獎學金。

申請條件

  1. 本系大學部同學二、三、四年級每學年各一名。
  2. 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平均(GPA)達3.38以上。
  3. 以家境清寒或未領取其他獎學金(書卷獎除外)者優先錄取。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備妥申請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獎學金通用申請表
  2. 上學年學業成績單。
  3. 自傳。
  4. 其他證明文件。

陳源漋先生紀念獎學金

為鼓勵及培育本系清寒優秀學生,一位不願具名的本校畢業系友,捐贈10萬美元為基金設置本獎學金。

申請條件

  1. 本校植微系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
  2. 本學年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3. 前一學年等第績分平均GPA3.38以上及操行成績A-以上。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備妥申請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獎學金通用申請表
  2. 自傳。
  3. 戶籍謄本影本。
  4. 前一學年度成績單。
  5. 其他證明之文件。

謝煥儒教授紀念獎學金

為紀念本系謝煥儒教授生前對教育的執著與奉獻,對學術研究的堅持,及對學生的關愛,特設本獎學金,以鼓勵本校學生追求知識與真理及對社會國家之關懷。

申請條件

  1. 本校農學相關領域為主修之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二年級以上之學生。
  2. 前一學年修業成績等第積分平均(GPA)達3.38以上。
  3. 未支領本校其他獎學金(書卷獎除外)者。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備妥申請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獎學金通用申請表
  2. 自傳及生涯規劃。
  3. 歷年成績單。

植微系友勵學獎學金

出國開會用申請表  校外實習用申請表

本獎學金由國立臺灣大學負責保管,每年提撥所需金額頒授給受獎學生,以不超過新臺幣十萬元為限,其中三萬元用於補助學生校外實習、七萬元用於補助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會議。

◆校外實習及參加國際研討會補助申請資格:

參加國際會議獎助

  1. 須為本校植微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碩博士班在學學生。
  2. 須以第一作者身分在國際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

校外實習獎助

  1. 須為本校植微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碩博士班在學學生。
  2. 於當年度至國內教學研究機構實習。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備妥申請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出國開會用申請表校外實習用申請表
  2. 自傳。
  3. 前一學年度成績單。

注意事項

  1. 獲得補助者均需公開演講,且須撰寫一封感謝信函(形式不拘)給獎學金捐贈者。
  2. 申請參加國際會議獲補助者,請於回國後一個月內繳交下列資料給給系辦嚴小姐( mhyen@ntu.edu.tw ):
    • 會議摘要。
    • 出國開會心得報告2頁(A4,12號字,single space;外加2張相片)之word電子檔(不接受其他格式)。

◆學生學術論文獎申請資格:

  1. 須為本系在學或畢業二年內之學生。
  2. 符合「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學生學術論文獎」之申請資格。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備妥申請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獎學金通用申請表
  2. 自傳。
  3. 前一學年度成績單。
  4. 學術論文影本。

松本巍教授獎學金

本獎學金為紀念本校已故日籍教授松本巍博士一生致力於植物病理學之教學與研究而設。

申請條件
本系碩士班二年級以上之研究生每年一名。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備妥申請文件,於期限內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獎學金通用申請表
  2. 自傳。
  3. 研究所成績單。
  4. 其他有利資料。

蘇鴻基教授紀念獎學金

為紀念已故蘇鴻基教授在植物病理學研究與教育上的偉大成就,特成立本獎學金,以緬懷恩師昔日風範、諄諄教誨及奉獻理念。

申請條件
本系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在學學生或畢業三年內之畢業生,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1. 學術獎: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名義發表具有創新突破之傑出或優良國際期刊論文,且本系需為該論文作者(即申請人)所屬單位(Affiliation)之一。
  2. 農業貢獻獎,具下列任一資格者,得申請之:
    • 參與國內外植物保護具有實質事蹟貢獻。
    • 對於農業及植物保護相關產業具有傑出表現。
    • 任職於國內外植物病理或植物保護相關單位且工作表現優秀。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期開後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備妥申請資料於期限內提交至系辦公室。

繳交文件

  1. 獎學金通用申請表
  2.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3. 自傳一篇,以一千字為限。
  4. 推薦信二至三封。
  5. 符合學術獎或農業貢獻獎申請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國際期刊論文影本、實績事蹟貢獻、傑出或優秀表現之佐證資料)。
  6. 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證明文件。

學生利他獎

申請條件
生農學院正式學籍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學生,具有下列各項之具體事蹟者經各專任教師、系所學位學程主管、社團或學生自治團體推舉或由學生自行推薦:

  1. 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2. 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3. 熱心公益活動、協助推動社會革新。
  4. 其他利他關懷之重大事蹟。

名額
生農學院學生人數每滿200人,得有1名受領本獎項。

獎勵金額
新臺幣 3,000 元、奬狀乙紙。

申請辦法
每年4月公告截止日前檢附申請推薦表與相關資料送生農學院審查。


學生學術論文獎

申請條件
生農學院在學及畢業二年內之學生,申請論文限定在院就學期間以院名義完成之研究成果。

名額
本系獎勵額度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各一個名額(視在院學生人數每年調整名額)。

獎勵
中英文證書(獎勵金依當年度經費預算視情況核發)。

申請辦法
每年5月公告截止日前,備妥申請資料提交至系辦公室。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
  2. 已接受或刊印之學術論文之影本,檢附共同作者簽字同意書。

學生學術研究獎學金

申請條件
生農學院在學學生符合下列其中一事項:

  1. 於重要國內外國際學術會議及競賽中,以第一或主要作者發表在農院學習期間所完成之成果,並獲得重要獎項。
  2. 獲選生農學院辦理國際學術交流活動者。

名額及獎勵
審核原則、通過比例及獎學金額度,按當時經費來源而定,並以教育部及國科會等相關規定辦法為原則及上限。

申請辦法
符合資格者請備妥申請表等相關資料,提交至系辦公室送院審核。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請至國農中心下載申請表單)。
  2. 已接受或刊印之學術論文之影本,檢附共同作者簽字同意書。

正瀚生技創新獎

正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為鼓勵本校學生專心致力於農業生技領域之技術創新與探索,特於生農學院設置本獎學金。

申請條件

  1. 本校在學之學士班、碩士班或博士班學生,申請時須具備「有效學籍」。
  2. 曾參與農業生技創新探索活動或課題研究:以植物生物技術、植物生理、作物遺傳育種、作物生長發育、作物栽培、森林與環境、園藝與景觀、植物保護或肥料及土壤改良之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術創新為優先。
  3. 申請者可為個人或團隊。個人申請者若為研究團隊之成員,其研究貢獻度須達整體之25%以上。

名額及獎勵
首獎:學生獎金20萬、指導老師5萬。
銀獎:學生獎金15萬、指導老師3萬。
多創新報告獎:學生獎金6萬、指導老師1萬。
新銳潛力獎:學生獎金6萬、指導老師1萬。

申請辦法
每年8月公告,請於12/31截止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生農學院,由本獎項審議委員會進行書面初審。通過初審之個人或團隊,於複審時由一人代表口頭簡報研究內容。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
  2. 法律責任聲明書。
  3. 指導老師推薦函。
  4. 相關著作或專利(無則免):著作論文、研討會發表、海報張貼、獲獎紀錄、專利申請、產學合作等傑出事蹟之相關資料。

馬保之先生紀念獎學金

紀念馬保之博士畢生致力於教育工作,體現學者風範治事治學、令人景仰之精神。

申請條件
生農學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於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GPA3.38以上,且無一學科不及格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名額及獎勵
每學年1至6名。獎金總額為每學年新臺幣6萬元整,依獎勵名額每名獎勵金1萬元至6萬元。

注意事項
本獎學金之獲獎學生,於獲獎該學年不得兼領其他公費或獎學金,但為政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或領有殘障手冊者,不在此限。獲獎學生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本獎學金之獲獎資格取消,並應繳回其已領之本獎學金獎勵金額。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依生農學院公告時間,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校內用申請書
  2. 切結書。
  3.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4. 名次證明正本。
  5.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6. 申請人及其父母、兄弟姊妹之前一年所得資料清單正本(稅捐稽徵處發給之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
  7. 申請人及其父母、兄弟姊妹之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劉古雄先生獎學金

劉古雄先生為獎掖後進,鼓勵學生勤學向上,從事學術研究,以培植生物資源與農業科學領域人才,特於生農學院設置本獎學金。

申請條件
生農學院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及研究所學生,在其學業或學術領域有優良之具體表現,且未於本學年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獎項名額及獎勵

  1. 傑出研究獎學金:名額2名,每名各10萬元,獎勵在學期間整體學術研究有傑出表現之學生。
  2. 績優獎學金:名額8名,每名各5萬元,獎勵品學兼優,其身份為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變故之學生。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依生農學院公告時間,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傑出研究獎學金:

  1. 待交文件列表。
  2. 申請表。
  3. 歷年成績單。
  4. 歷年各學期名次證明書。
  5. 自傳。
  6. 研究成果說明。
  7. 著作目錄。
  8. 推薦函2封。
  9. 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
  10. 其他提供審查之相關資料。

績優獎學金:

  1. 待交文件列表。
  2. 申請表。
  3. 歷年成績單。
  4. 歷年各學期名次證明書。
  5. 自傳。
  6. 推薦函2封。
  7. 低收入戶證明或免交所得稅證明(申報所得稅證明)或突遭變故證明。
  8. 全戶戶籍謄本。
  9. 前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10. 其他提供審查之相關資料。

研究生校長獎

為提升生農學院院研究生之學習水準,並獎勵其研究成果,依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校長獎設置辦法訂定本獎項施行細則。

申請條件
當學年申請學位考試之生農學院碩、博士班應屆畢業生,在學業及研究成果方面具優秀表現且未有懲處紀錄者。

名額
以生農學院前一學年碩、博士班畢業生人數百分之一計算(四捨五入至整數,捨去之差額累計至次學年),不足一人者以一人計。

獎勵
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獎學金10萬元。

申請辦法
於生農學院公告受理申請期間,檢附相關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文件檢核表,請逐項查核。
  2. 申請表。
  3. 最終版畢業論文(含摘要)。
  4. 畢業證書影本(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請檢附已簽名之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影本)。
  5. 歷年成績單正本。
  6. 指導教授推薦函。
  7.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
  8. 其他有利申請資料(如研究所期間論文發表、參與競賽得獎證明等)。

正瀚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為充實科研人才、獎勵具研究潛力及研究表現優異之博士生,正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特於生農學院設置本獎學金。

申請條件
於生農學院研究所博士班在學之本國籍學生,以博士班一年級生為優先考量。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1.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2. 錄取後辦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獎勵
每名獲獎生獎學金每月1萬元,獎勵期限以一年為原則。

申請辦法
每年依生農學院公告辦理,請檢附申請文件向生農學院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
  3. 申請人自傳。
  4. 博士班論文研究方向及規劃說明。
  5. 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

許國賢先生永續清寒獎助學金

(114學年開始受理申請)
許國賢先生之家屬為回饋社會,協助本校家境清寒、品行端正之學生努力向學,特設置本獎助學金。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生農學院在學學生(不含延畢生、休學生),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1.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GPA)達2.93(百分制75分)以上,操行成績達A以上。

名額及獎勵
農院每學年共計10名,所屬系所各以一名學生獲獎為限,每名核發4萬元,實際金額視當年度孳息提撥情形調整。

申請辦法
每學年第一學期依生農學院公告辦理,請檢附申請文件向生農學院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校內用申請書一份。
  2. 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3. 全戶最近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或免繳稅證明。
  4.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清寒證明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家中突遭重大變故之佐證文件。
  5.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及操行成績證明。
  6.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當學期之註冊圓戳章)。
  7. 500字以內之中文自傳。
  8. 班級導師或修習課程授課教師出具之推薦信。

中環傑出學生研究獎

為鼓勵生農學院研究生提升學術研究能力,培植生物資源與農學人才,特設置本獎項。

申請條件

  1. 生農學院研究所在學學生,當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名義,於國際SCI或SSCI之主領域或次領域排名前15%之期刊論文發表至少一篇,以農學領域相關為優先考量。 
  2. 休學或未完成註冊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獎項名額及獎勵
每年獎勵博士生至多15名、碩士生至多5名,碩士、博士名額可相互流用,每名獎學金新臺幣5萬元。

申請辦法
每年依生農學院公告辦理,請檢附申請文件向生農學院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
  2. 上述符合條件之各篇論文影本第一頁。
    (若第一頁無作者姓名、發表單位、或無法判別通訊作者身分時,請附論文第一頁及含作者姓名、發表單位及通訊作者身份之頁次)。

群創光電淨零碳研究獎學金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獎掖後進,鼓勵學生勤學向上,從事學術研究,以厚植淨零碳研究領域人才,特於生農學院設置本獎學金。

申請條件

  1. 生農學院各系所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及研究所學生,其學業及研究具優良表現者。
  2. 其研究領域以淨零碳相關者為優先考量。

獎項名額及獎勵

  1. 每年至多10名學生及其研究指導教授,獲獎學生每名1萬元,其指導教授每名1萬元。每名教師當年度獲領獎助以不超過1萬元為原則。 
  2. 本獎學金設置為期三年。

申請辦法
於生農學院公告受理申請期間,檢附相關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1份。
  2. 歷年成績單及歷年各學期名次證明書1份。
  3. 申請人自傳1份。
  4. 研究成果說明1份及相關佐證資料。

傅鐘獎學金

為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就讀本校,特設置本獎學金,若入學成績優異、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或有其他優秀表現者,可由錄取學院或學系推薦獲獎,每名獎學金總額最高80萬元。

申請條件
本國境內、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高中應屆畢業學生經本校學士班錄取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1. 入學成績優異。
  2. 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
  3. 有其他優秀表現。

注意事項
學生具以下情形者,即取消受獎資格:

  1. 於新生入學當學期未註冊入學、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
  2. 獲獎學生入學後,於核發獎學金之當學期有休學、退學或未完成註冊之情形者,不得續領獎學金(提早畢業者不在此限)。
  3. 已領取本校希望出航獎學金、希望獎學金、希望助學金或學士班校長獎獎學金者。
  4. 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名額及獎勵

  1. 學院配額:以各學院所屬學系數計算,原則上每學系1名,學院內各學系獎勵名額得互相流用。
  2. 不分院名額:10名。
  3. 學院增額:以15名為原則。
  4. 大一新生獲獎者,於其入學後大一上學期發給獎學金10萬元。

續領資格
獲獎者自大一下學期起至畢業止(不含延長修業期間),前一學期修習學分數達修課規定之最低學分數,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每學期可續領獎學金10萬元,但每名獲獎者於在校期間領取之本獎學金總額以80萬元為上限:

  1. 學業成績名次列所屬學系同年級前10%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2. 學生所屬學系自訂科目每科排名均在前10%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3. 有具體優秀表現事蹟。

學生經核准出國修課者,不受前項各款規定限制,但出國之學期至少應修習2科或6學分以上之專業相關課程,且成績必須及格。相關課程與及格分數之認定如有疑義,由本校教務處認定。
符合第2及3點所定續領條件之學生,如優秀表現事蹟認定有疑義之處、整體學業成績不佳或其他特殊情形,本獎學金之續領資格,由本校教務長核定。

申請辦法
每年7、8月公告,請於公告期間內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本獎學金審核結果與相關訊息一律以本校學生計中電子郵件信箱作為聯繫通知管道。

繳交文件

  1. 傅鐘獎學金申請書。
  2. 傅鐘獎學金系推薦函。
  3. 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本校僅接受中華郵政、華南銀行、玉山銀行3間金融機構帳戶,尚未開戶者,請盡速擇一開戶)。
  4. 學測或指考成績單。
  5. 國際重要競賽獲獎紀錄證明。
  6. 入學志願。
  7. 其他優秀表現相關資料。

書卷獎 (學士班學生成績優良獎勵)

為提昇本校學士班學生之學習風氣,及鼓勵成績表現優良之學生,設置本獎項。

獲獎條件
成績優良之評比標準,原則依教務處排名為依據,且以修畢當學期系訂(或之前已經修畢)共同必修科目為準。學士班學生當學期須符合下列規定:

  1. 等第績分平均GPA達3.38以上,且名次列當學期所屬學系該年級前三分之一。
  2. 非延長修業年限學生。但因修讀雙主修而延長修業年限者,不在此限。
  3. 未受懲處,或所受懲處經撤銷者,或所受懲處已依本校學生消過實施要點申請消過自新,並經學生獎懲委員會審定通過者。
  4. 修課不得少於15學分。但修業至最高年級,或進修學士班學生,不得少於9學分。

名額
各學系同年級人數逾15人但未逾20人者,得有一人受獎;逾20人但未逾40者,得有二人受獎;餘類推。其他特殊情況經教務長核定者,不在此限。

獎勵
頒給獎狀乙紙及獎金6000元,每學期辦理一次。

獲獎公告時間

  1. 每學期本校行事曆規定之上課開始後第三週,由教務處承辦單位提供符合規定之學生成績排名表及成績單,送請各學系審核。
  2. 各學系依其篩選標準及受獎名額進行審核,並填妥受獎名單,送教務處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

臺大校長獎

為提昇本校學士班學生學習風氣,及鼓勵學業優異表現的學生,設置本獎項。

獲獎條件

  1. 本系學士班三、四年級在學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2. 以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前三名之學生為優先,且其修習學分須有50%以上為本系必、選修科目。
  3. 未有受懲處之情事。

名額及獎勵
三、四年級學生各1名,由系務會議評選出獲獎者,再將獲獎名單送教務處簽請校長同意後公告。每學年頒獎一次,由校方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發給獲獎者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注意事項
獲獎者於同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同學年度本獎、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若本獎之獎學金金額高於海推獎學金或國際學生助學金時,由本獎學金補足差額。


本校其他獎助學金,請至教務處(大學生研究生)、生活輔導組研發處、僑陸生可洽僑生及陸生輔導組、外籍生可洽國際事務處諮詢。

農友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金

財團法人農友社會福利基金會為獎勵國內大專院校農科學生努力向學,厚植農業科技,以為社會所用,特設置本獎學金。

申請條件

  1.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國立中興大學農資學院、國立宜蘭大學生物資源學院、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學院、私立東海大學農學院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現籍學生。
  2. 品學兼優,建議學生各科之成績不得低於70分。
  3. 以清寒家庭子女優先。

名額及獎勵

由該會視各院校科系之多寡設立獎助名額,大學(研究所)學生之獎助學金每名發給1萬元整,並另發給每位學生獎狀乙份以茲鼓勵。

申請辦法

每年4及10月於公告截止日前提交申請文件至系辦公室,申請皆須透過就讀之大專院校函轉,該會不接受直接申請。

繳交文件

  1. 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影本請加蓋校方印信)。
  2. 指導教授或農業學術界先進之推薦函乙份(若繳交指導教授推薦函,內容請簡述申請人於成績單以外之研究、學習及處世情形)。
  3. 請論述【就讀農業科系的感想及對未來農業發展的看法】(500-1000字)。

注意事項

  1. 獎學金之申請皆須透過就讀之大專院校函轉,不接受直接申請。
  2. 本獎學金以銀行匯款方式給付,獲獎學生收到基金會通知後請提供個人銀行帳簿影本1份(需包含姓名、銀行名、分行名及帳號)。

永續農業獎學金

中華永續農業協會為鼓勵大學院校學生修讀永續農業相關課程和進行永續農業相關研究,特訂定本辦法。

申請條件

就讀我國各大學院校農業相關科系之本國籍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及碩博士班學生,且歷年成績及操行成績總平均須達80分(含)以上。曾獲本獎學金之學生,不得再次申請同級獎學金。

名額及獎勵

  1. 大學部學生(大學三年級(含)以上)每學年6名,每名獎學金1萬元整。
  2. 碩士班學生每學年3名,每名獎學金1萬5,000元整。
  3. 博士班學生每學年2名,每名獎學金2萬元整。

申請辦法

每年3月1前,將申請資料將寄至中華永續農業協會(402 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農業環境科學大樓二樓2D03室)。

繳交文件

  1. 在學證明
  2. 學業暨操性成績證明書正本(附註:成績單上務必包含班排名)
  3. 獎學金申請書
  4. 兩位教授推薦函
  5. 有助於審查之佐證資料
  • 碩博士班學生應另檢附:
  1. 論述永續農業之展望和本會適合舉辦之研討會主題及演講者(500-1000 字)
  2. 發表永續農業相關論文之影本或論文研究計畫書及其初步研究成果

詳細規定請至中華永續農業協會官網查詢。


嚴智鍾教授獎學金

台灣微生物學會自民國66年起,頒發本獎學金以鼓勵攻讀微生物學相關系所研究生。

申請條件

  1. 推薦人與申請者皆需為台灣微生物學會會員,並且申請者需曾經於台灣微生物學會主辦之年度學術研討會暨會員大會投稿壁報論文或口頭論文。
  2. 申請者須為發表主論文之第一作者,且其主論文之通訊作者必須為台灣微生物學會會員。
  3. 申請者亦須於申請「嚴智鍾教授獎學金」前申請加入本會會員。
  4. 申請者須為研究微生物學相關主題之研究生(在學中或畢業兩年內)。
  5. 已經得獎者不得再申請。

名額及獎勵
各校微生物學相關研究所或研究組得推薦一人申請,同所同組以一名研究生為限,每名1萬元獎學金暨獎狀。

申請辦法

每年該學會公告截止收件前,將申請資料將寄至台灣微生物學會(100 台北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100號2樓之5 台灣微生物學會收),電子檔上傳至指定網頁空間。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須指導教師及系主任簽名)。
  2. 主論文全文。
  3. 在校歷年成績單。